吉水人常字〔2017〕26号
关于转请研究办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为全面了解我县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情况,促进该法在我县的顺利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安排,我们于6月下旬对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形成了检查报告。
现将此检查报告印发给你们,请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8月23日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
情况的报告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6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就我县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县教体局、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交警大队等部门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查看资料等形式,详细了解了我县依法履行义务教育职责、教育经费投入、学校教育与管理,还实地察看了吉水三中、思源学校、文峰小学、八都中学、八都小学等学校的学校建设情况。现就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落实了各级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深化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了经费投入,加强了教师队伍建设,有效提高了我县的教学质量和水平,全县义务教育事业得到了较好发展。
(一)以权利保障为根本,管理体制不断完善。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将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与深化教育改革、依法治校、师生德育、日常教学等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制定了吉水县“十二五” 、“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大力实施开学招生、随迁子女就读、保学控流、大班额化解、贫困生资助和关爱留守儿童等政策措施,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的规范与管理,确保了全县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办学质量有效提升。一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状况和实际情况,制度化要求学校按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保证了教育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推进了“1+1”素质教育。坚决制止学校、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和征订教辅资料、随意考试等行为,学校办学逐步规范。二是扎实抓好德育工作。始终把德育工作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坚持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以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础、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主题活动,切实加强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三)以均衡发展为重点,教育公平逐步推进。一是科学规划调整中小学校网点布局。根据辖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等,本着解决农村学生就近入学、减轻群众负担的基本原则,及时调整学校设置规划。2013年以来,全县共投资近2000万元,恢复和迁建教学点21个。二是努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013年以来,全县共筹集资金4500余万元,改造教学点175个,占全县总数的90%。积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工程,2014年以来,全县共投资1.36亿元,共完成旱厕、大通铺改造面积4400平方米,完成教学用房新建及维修面积17300平方米、附属幼儿园新建改造面积2500平方米、运动场新建改造面积85800平方米、食堂新建或维修面积3400平方米、教师周转房新建或维修面积6780平方米。三是全面落实惠民政策。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建立贫困生助学机制,充分保障了弱势群体、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外地到我县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教师素质整体提高。一是师资力量不断充实。近五年来,我县通过公开招聘、“三支一扶”、“三定向”、对调等手段,为教育系统引进教师1000余名,有效地解决了教师短缺、结构配备不合理的问题。为让更多的在外工作的本地籍优秀教师能够投身我县教育事业,2016年我县制定出台了《吉水县引进人才用好人才实施办法》和《吉水籍在外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调入我县工作(即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共引进和调入在外工作的吉水籍优秀教师33名。二是教师工资待遇不断提高。建立和完善了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改革,将教师工资、津贴补助、“五险一金”等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全县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部实行了财政统发,确保了教师工资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按照上级要求,对边远山区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了特殊津贴补贴制度,三年来共发放边远山区特殊津贴补贴4100余万元。三是教师职称评聘不断加强。认真落实教师职称评聘有关政策,加大教师职称改革力度,全面实行年龄、聘期和荣誉单列政策,有效解决了中青年教师的晋升通道问题。积极落实农村教师享受职称特殊岗位工资待遇政策,缓解了职称评聘矛盾,极大地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维护了教师的职称权益。
二、存在问题
(一)城乡教育发展还不平衡
部分农村学校基础仍为薄弱,办学条件还不能完全满足教学发展需要。教育优质资源过于集中,县城学校大班额问题突出;农村学校生源锐减,教师编制和办学经费匮缺等等,这些都进一步加大了我县城乡教育发展的不平衡。
(二)教育投入保障相对不足
学校公用经费有限,不能满足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校舍设备维修、设备购置等费用安排不足,校舍、课桌椅破损和图书、教学仪器、信息技术设备无法得到及时修缮和添置,学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还存在用地难、资金不足等问题。比如,思源学校由于土地、资金等原因,目前还没有建好田径场和围墙;文峰小学校园面积只有17亩,学校无法建设标准体育场,造成学生体育课开课不足、课间操需分批进行等问题。
(三)教师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农村教师的编制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农村规模小的学校难以按师生比例配置教师,教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特别是中学的体、音、美、史、地和小学的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师资紧缺;全县中小学校代课教师较为普遍,据统计目前全县缺中小学教师近900名,已聘请代课教师近700名。另外,优秀农村教师向县城集聚,加大了城乡教育的不均衡;农村教师待遇偏低,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四)学校教育环境有待改善
学生交通安全、学校校园安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较多。据反映,大多学校周边都存在各种营业性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环境。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家庭监管缺位,学生家庭教育问题突出。特别是一些农村初中学生受父母外出务工、经商影响,对学习失去兴趣造成流生现象严重。
三、意见建议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义务教育的认识。县乡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多宣传义务教育知识,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真正落实义务教育优先发展策略,确保《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督促教育等有关部门切实承担起法定职责,紧密配合,通力协作,为义务教育提供多方面的保障与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尽最大可能减少学生流失和中途辍学等问题发生,努力营造政府依法治教、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投入,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要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要积极落实国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策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体制,做到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二是要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努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要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理念,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兼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面改善教育教学条件。要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在加强政府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大农村校舍改造力度,尽快解决教育教学设施不配套问题。三是要加大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县政府及财政、发改、教育等部门要始终贯彻统一、均衡、公平、和谐的原则,在政策、资金、师资等方面加大对薄弱学校尤其是贫困边远山区学校的扶持力度,逐步缩小教学条件的差距,确保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要进一步优化城区教育网点布局。要针对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及流动人口不断增多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城市教学网点规划布局和建设,促进城区教育科学合理发展。
(三)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一是要完善教师队伍的补充机制。要对全县教师结构性矛盾和缺员情况进行一次深入调研,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调配,有计划、有步骤地补充师资力量,切实解决教师缺员严重和专业配备相对不合理的问题。二是要完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建立符合义务教育特点的教师培养、管理机制,包括校长、教师的培养、选拔、流动、奖惩等措施,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要大力解决教师职称评聘矛盾,逐步提高边远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助津贴标准。三是要完善教师队伍培训机制。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加大培训投入,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业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道德修养。
(四)优化环境,进一步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一是要强化学校内部的安全保障。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消除校舍、校车等教学设施的安全隐患;要进一步落实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确保学校饮食安全和教育教学安全。二是要优化学校周边环境。要建立校园周边环境长效治理机制,县政府及教育、公安、文化、卫生、市场监督等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落实相关责任,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力度,特别是对学校周边的“两室三厅”、食品商店和流动摊贩等破坏学校教学秩序和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氛围。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县委、政协、纪委、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县直有关单位,本会各办公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有关新闻媒体。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