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黎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四留、王向红、罗立波、郭忠桂、袁小彪、周寿厚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小超,县法院院长伍春辉,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乐夫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实到2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2024 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4 年地方债务限额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潘德宝同志辞去吉水县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对拟任职人员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向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