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人常办〔2019〕10号
关于印发《吉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人大代表参加代表联络工作站
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人大代表参加代表联络工作站活动的意见》已经2019年7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第39次主任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
人大代表参加代表联络工作站活动的意见
为进一步密切全县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畅通群众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根据省市人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大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推动全县人大代表参加代表联络站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代表联络工作站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的作用,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真正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打造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为绘就新时代吉水文章节义吉山秀水美好画卷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实施
1.加强站点规范化建设。各乡镇人大要切实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站建设。站点选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在选民相对集中且交通相对便捷的地方,可设立一个总站,也可分片区设立站(点),有条件的乡镇,还可以将站点延伸到村(社区)。场所建设,原则上站内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要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书柜等办公设施,切实满足代表进站开展活动的需要。
2.推动代表进站全覆盖。按照就地从便、合理编组的原则,将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全部纳入各乡镇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原则上,在职县级领导代表参加挂点联系乡镇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活动;乡镇人大代表和驻乡镇的县级人大代表参加所在乡镇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活动;其他寄选在乡镇的县级人大代表参加各自所在选区的乡镇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活动;驻县的省、市人大代表,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办根据其居住地、工作所在地或挂点联系村(社区)所在地安排到相关乡镇,参加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活动;寄选在我县的市直单位市代表,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统一安排到相关乡镇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参加活动。在职的县级领导代表要带头履行代表职务、带头进站开展活动。
3.坚持常态化开展活动。各乡镇人大要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的进乡驻站代表人员名单和乡镇人大代表及驻乡镇的县人大代表人员名单,合理安排代表进站时间,开展活动。原则上,每个代表联络工作站每月至少要安排2天时间,有计划地组织代表接待群众,每次组织不少于2名人大代表、1名工作人员在站内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级人大代表要自觉服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的工作安排,每年进站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党员代表可以结合党建工作通过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开展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活动。
4.精选活动主题。要发挥人大代表来源于群众,扎根于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民生实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选定主题,有计划地组织代表进站开展活动。要积极引导群众到代表联络工作站反映问题,认真组织代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第一手情况。
5.创新活动形式。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要积极拓宽思路,根据工作需要创新代表活动形式。原则上,每个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每半年至少要开展1次集体活动,活动形式可以是学习交流、调研视察、走访群众、向选民述职和代表议事等。代表进站开展活动,可以不同层级联合活动,也可以不同层级分层级活动;可就近参加选区的活动,也可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参加集体活动,或者按不同活动内容组织相关代表参加活动。对那些常年在外地工作的代表,可以通过微信等现代网络手段收集选民意见、建议,提高代表参加活动的主观能动性。
6.打造活动品牌。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要在做好各自“规定动作”的同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代表工作,有侧重,有创新。一是与代表“四带头四争当”活动结合起来,做精“自选动作”,如建立“代表与您聊聊天”、“群众说事吧”等,创出自己的特色亮点,使活动更富有成效。二是与代表建议办理结合起来,做活办理形式,如建立“代表与您面对面”、“代表议事会”等,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三是与代表网上平台建设结合起来,探索建立人大代表网上联络工作站和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智慧管理系统,实现网上预约代表、网上收集民意、网上办理群众意见建议,推动联系群众更加便捷化,为民服务更加高效化。
7.认真梳理并及时办理群众意见建议。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要做好群众反映问题、意见建议的记录、收集、梳理与交办工作。积极探索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机制。对于群众反映较为普遍,涉及问题较复杂的,代表联络工作站可以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查研究,邀请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开展调研,提出解决方案;也可以选择一些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与群众沟通交流,共商解决办法;还可以以“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形式交给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属乡镇层面的,通过乡镇人大直接交由乡镇有关单位办理;属县级层面的,报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办,由选任联办通过县政府办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代表建议办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交办机构答复,交办机构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代表联络工作站(含代表、选民)。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代表进站开展活动是代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的一种手段,也是群众反映诉求的一个途径,对各地改进工作、促进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乡镇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代表工作纳入乡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策划,真正把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和代表进站开展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突出主体责任。各乡镇人大要在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和组织好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方面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场所建设、人员配备、制度建设、代表安排、活动选题、视察调研、组织接访、履职登记、意见办理和重要情况报告等具体工作,切实担负起组织管理责任。要将代表信息、联系方式、主要职责、接待群众计划安排等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便于人民群众通过代表反映意见和要求。
3.强化交办、考评与督查。一是要强化代表收集意见、建议的交办。各乡镇人大要严格按照县里有关要求和代表建议交办的相关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将代表进站活动期间收集的意见建议交办落实到位,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相关代表和群众。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考评。各乡镇人大要及时将每月代表活动开展情况、文字图片等资料整理汇编成册,作为年终工作考评的依据。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与督查。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办要加强对代表进站开展活动情况的工作调度与督查,做到两月一调度、半年一督查。对活动期间交办的意见建议,要进一步加强与县政府办的沟通与协调,定期组织人员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对推诿责任、拖延应付、不认真办理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通报批评;对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依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4.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大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及时宣传活动成果,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先进典型,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5.落实经费保障。各乡镇人大要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代表联络工作站开展活动,统筹安排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和活动经费,原则上不少于1万元,或实报实销,确保代表联络工作站的正常运转和活动开展。代表联络工作站工作经费,要有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列支,不得挪作他用。经费安排主要用于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资料更新、代表活动开展、代表误工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