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乡镇人大作用,依照《江西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和《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等规定, 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各乡镇人大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主题,以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的相关规定,全面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为促进吉水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规范乡镇人大机关建设
1、有规范的牌子。要在办公大楼挂“ⅹ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牌子。
2、有专兼职的工作人员。在配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的同时,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大工作人员。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如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视察制度、建议办理制度等。
5、有规范的文档管理。要配备文件档案柜;要建立工作台账或活动记录;要建立代表履职档案。
(二)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1、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后两个月内,必须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3、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会议会期一般为两天。
(三)规范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
1、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由7至9人组成。
2、主席团会议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如遇紧急事情可临时召集。
(四)规范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1、听取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专项工作汇报并结合工作评议,一年不少于一次。
2、开展专题调研或视察工作,一年不少于一次。
3、开展法制宣传及执法检查,一年不少于一次。
(五)规范代表工作
1、成立代表活动小组,代表小组活动每季度活动不少于一次。
2、建立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一个以上,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3、建立健全主席团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每名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不少于3名,每名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不少于5名。
4、组织代表集中培训,一届不少于一次。
5、对代表议案和建议,要及时交办和督办,办结率必须为100%。
(六)规范经费保障
1、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必须列入财政预算。
2、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拨付到位。
3、代表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为代表订阅各种学习资料,无固定收入代表的误工补贴、交通费等。
三、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人大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工作调研,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创建要求和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7年7月1日至7月底)。对照六个方面的创建要求,结合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列出创建工作推进时间表,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8月1日起至8月底)。各乡镇在抓好基层基础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按照要求,突出工作特色,开展人大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的制度措施,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将与年度评优评先和年终工作考核挂钩。对建设工作抓得好的乡镇,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创建典型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各乡镇人大要深刻认识搞好乡镇人大的基层基础建设的重大意义,自觉把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意见》要求,主动争取乡镇党委的支持,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领导,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立足实际,抓好规划部署。各乡镇人大要在全面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简洁规范,配套协调原则,立足乡情、镇情,对本乡镇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作出规划,按照有关建设要求,有计划、有步骤 地推进实施。
(三)加大宣传,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人大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对创建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网站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加强报道,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与支持,切实贯彻省市县人大关于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落实人大的各项工作经费,扎实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四)开拓思路,加强工作创新。各乡镇人大要做到规范与创新相结合,在依法做好各项规范工作的同时,主动融入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基层民主法制进程、奋力开启创新开放、跨江融城、绿色崛起、和谐文明吉水的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