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日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青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吉水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吉水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吉水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