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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6-06 来源:  阅读次数:

1、机关人员要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机关工作人员下乡或出差,要报告分管领导,同时告知办公室,并自觉在人员去向牌上标注工作去向。

3、上班时间不准有玩游戏、聊天、炒股、看电视剧等与机关效能建设要求相违背的行为。凡被机关效能通报批评的,除扣罚个人罚款和第十三个月工资外,单位所交罚款也由个人负担。另外,凡是影响单位年终评优评先的,机关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4、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工作分工安排,对工作兢兢业业、高度负责;要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工作不分份内份外,相互合作,办事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注重团结协作。

5、实行工作首问责任制,接待来访群众或来联系工作的客人要热情有礼、服务周到。

6、机关工作人员要发扬“马上就办”的精神,工作积极主动,当天工作任务当天完成,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7、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每个人员参与中心工作的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争创一流业绩。

8、机关工作人员要密切联系群众,在考察、视察、调研过程中,积极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社情民意,多撰写可供领导决策参考的建议和调研报告。

9、机关工作人员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严格用法律、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树立人大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10、机关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窗户、电脑、空调,锁好门,做到人走灯熄。节假日要切断电源,防止用电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