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等党的政治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原则,全国及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地方人大工作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上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宪法、法律、党纪党规、行政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
(二)参加对象。主要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根据学习内容可扩大到县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部分人大代表等。
(三)时间安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
(四)学习形式。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利用党组(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学文件、听报告、看电教片与业务研讨相结合等形式。
(五)组织实施。集中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召集,安排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建立学习档案。需要外邀专家学者作专题培训辅导的,根据学习内容经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由涉及专题的委办负责联系授课人员,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其它学习培训,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六)学习要求。参加学习的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机关集中学习时一般不得缺席,如遇特殊情况,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编辑:郭帅
审核:彭思
终审:夏侯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