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动态
代表工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29 来源:  阅读次数:

10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黎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四留、罗立波、郭忠桂、周寿厚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城管局局长肖仁祯所作的关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卫建委副主任丁绍仁所作的关于加强乡村卫生一体化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县发改委主任夏甫海所作的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阮元生所作的关于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审计局副局长何晓晖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县生态环境局局长赵木苟所作的中央、省市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并批准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吉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吉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和《吉水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办法(草案)》。

彭黎明强调,此次会议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一次常委会会议,为本届人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开端,打下了好的基础。各组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人大工作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强,涉及面广,需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政治修养和业务能力,不断拓展知识面,开阔视野,做到监督监到关键处、建言建到点子上;要严格遵规守纪,务实担当做表率,人大常委会是法律监督机关,应该带头遵纪守法,带头遵守部门、行业的制度规定,带头落实县委提出的作风建设“十九条”,带头树立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唐小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乐夫,县人民法院、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