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夏彬彬副主任率队到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及部分乡镇,开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野生动物保护主管单位及其有关部门汇报,并开展“一决定一法”问卷调查,了解市民真实想法,参与基层林区干部座谈会,深入农贸市场、林区林场、餐饮单位、进农村进学校、看宣传场所、查资料,了解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对贯彻执行实施“一决定一法”的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罗波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