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黎明,副主任罗四留、王向红、郭忠桂、袁小彪、周寿厚出席会议。副县长黄锦荣,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乐夫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立波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人大、政府、计划、财政、法院、检察院、生态文明建设七个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吉水县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方案的报告》,以及吉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吉水县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候选项目的议案》;审议和表决了《吉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有关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关于接受王向红同志辞去吉水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罗立波同志辞去吉水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袁小彪同志辞去吉水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会议期间还审议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最后,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彭黎明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就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等工作作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