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黎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向红、郭忠桂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副县长黎照,县法院院长伍春辉,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乐夫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四留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和表决了《关于接受刘来苟辞去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议(草案)》《关于接受谢小波等同志辞去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议(草案)》《吉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补选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
随后,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解小燕同志任职的议案》,并对拟任职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任命解小燕为吉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彭黎明向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最后还举行了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