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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7-30 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定2019年8月29日(星期四)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8:30准时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行政中心北楼449室)。

三、出席人员: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四、列席人员: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文峰、水南、醪桥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本会各办公室副主任。

五、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和批准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度财政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5.其他。

六、有关要求:

1.请县政府办负责准备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请县发改委负责准备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请县财政局负责准备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和批准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4.请县审计局负责准备关于2017年度财政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5.请以上汇报单位在8月18日前将以上材料印制45份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ishuirdb@163.com,由常委会办公室提前发至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

6.请县融媒体中心届时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7.各议题调研组要在8月15日前完成调研工作,参加调研人员要严肃相关纪律,不得无故缺席或请假;

8.请各被调研单位分别按调研提纲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打印15份,届时交调研组成员审阅,并做好迎接调研的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议题调研安排和调研提纲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