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人常发〔2019 〕11号
关于肖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吉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27日通过如下人事任免名单。
任命:
肖晖同志为吉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家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卫华同志为吉水县人民法院八都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作斌同志为吉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凌卫根同志为吉水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周小美同志为吉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美华同志为吉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肖晖同志的吉水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凌卫根同志的吉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小美同志的吉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美华同志的吉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