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人常发〔2017〕4号
关于袁河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吉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通过如下人事任免名单。
任命:
袁河军同志为吉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肖桥新、曹俊、李永、孙海轮、袁小勇同志为吉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肖金花同志的吉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27日
抄送: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县委、政府、政协、纪委、人武部,县法院,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各群众团体,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各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本会各办公室。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