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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名额分配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5-12 来源:  阅读次数:

(2021年5月11日吉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重新确定为265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吉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问题决定如下:

    一、根据代表名额分配有关地区平等的原则,为保证基层代表的广泛性和工作的需要性,在总额中先分配6名代表名额给人口数低于一万五千人的乡镇。具体为:①对人口数低于一万的冠山乡,先直接分配代表名额2名;②对人口数在一万至一万五千人的白水、丁江、双村、水田四个乡镇,各先分配代表名额1名。

二、为保证解放军在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有相应的代表名额,直接分配人武部选区(县人武部、武警中队)解放军代表名额1名。

三、按照顾的原则,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应有少数民族代表1名,该名额直接分配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丁江镇。

四、为保证届中工作需要,预留2名代表名额,作为机动名额。

五、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数265名,减去直接分配给人口数低于一万五的乡镇名额6名、解放军代表名额1名、少数民族代表名额1名和预留的机动名额2名(共10名),其余255名应选名额,按每一代表所代表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进行分配。

六、因工作需要,由县委提名推荐的60名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情况,合理分配在有关乡镇选区选举。

附: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

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选举单位

代 表 名 额

备  注

小计

选举单位名额

推荐下选名额

文峰镇

58

26

32


阜田镇

19

16

3


枫江镇

16

14

2


盘谷镇

15

13

2


尚贤乡

11

10

1


黄桥镇

13

12

1


金滩镇

17

15

2


八都镇

17

15

2


水田乡

8

7

1


双村镇

7

6

1


醪桥镇

11

10

1


水南镇

16

13

3


乌江镇

11

9

2


丁江镇

8

7

1

含少数民族代表1名

白水镇

7

6

1


白沙镇

11

9

2


螺田镇

10

8

2


冠山乡

7

6

1


人武部

1

1

0

解放军代表1名

合  计

263

203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