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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1-07 来源:  阅读次数:

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县国资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健全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规范了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加强了国有资产监管,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会议指出,虽然我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监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加以重视和重点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现象。部分单位固定资产台账管理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管理混乱的现象。有些单位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列入固定资产帐,形成了帐外资产,无人管理,处置时不上报、不审批。特别是一些重点公益项目竣工后,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移交职能部门管理,造成一些资产长期闲置,也不便于县国资办将其注入融投资平台。二是经营性资产管理不够到位。部分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1)有些单位处置资产时未上报县国资办审批与备案,不按程序办事,不公开竞价,擅自出租、出售资产,造成了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2)闲置资产没有及时再利用或调剂使用,出租出借期限已到的资产没有按期收回,造成了单位国有资产浪费和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损失。三是经营性资产管理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县经营性资产模式单一,就是以出租方式收取租金,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工作没有全面实施,尚未建立起有效的资产使用绩效评价体系,无法全面掌握全县各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绩效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要求:

一、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办法。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对现有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加快推进我县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各主管部门应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内控制度,切实履行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主体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科学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动态化。推行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对资产数量、质量和使用的监控,为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详实的数据和信息支撑。

三、严格经营性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浪费和流失。一是完善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经营性资产统一管理、公开招租的制度,防止低价出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单位资产经营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上缴财政,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杜绝隐瞒、截留、坐支、挤占和挪用资产经营收入。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要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占、私吞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对那些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无视管理法规,随意购置、处置国有资产,隐瞒国有资产收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浪费、流失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依规处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依法依规处置闲置资产资源,充分发挥资产最佳效益。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查实本单位的资产情况,建档入库,对闲置资产要及时处置和盘活,防止国有资产浪费和流失。对于目前县国资办已梳理出的一批闲置资产(金星社区、县住建局所管理的进士学校门口安置房、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剩余房屋、县自然资源局处罚没收房屋等单位闲置资产),县政府应尽快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和办法,实现资产资金化转变。

五、整合优质资产,做强做大融投资平台。为加快推进我县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整合我县质优价高的资产分批注入吉湖集团。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建议将滨江南北苑、城市阳台和杨万里公园茶楼国有房屋资产;工业资产公司和商业资产公司国有房屋及土地资产;财政局、民政局新办公楼在建工程项目资产;保障性住房资产;县各单位办公用房资产;峡江水库移民征迁资产、县林木资源资产等七类国有资产资源分批次注入吉湖集团,以充实和壮大吉湖集团。

对于以上审议意见,希望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尽快制定落实方案,精心部署,全力抓好落实,并在2020年4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落实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对落实工作进行跟踪监督。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