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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1-29 来源:  阅读次数:

吉水人常办〔2019〕2号

 

 

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

通  知

 

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定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上午8:30准时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县行政中心北楼712会议室。

三、出席人员: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四、列席人员: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本会各办公室副主任。

五、会议建议议程:

1.审议和表决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①大会议程(草案);

②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③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草案);

④列席人员范围(草案);

⑤大会选举和通过人选办法(草案)。

2.审议和表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有关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3.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吉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设立吉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议案(草案)》。

4.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吉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设立吉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议案(草案)》。

5.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吉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设立吉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议案(草案)》。

6.初步审议人大、政府、计划、财政、法院、检察院、生态文明建设七个工作报告。

7.审议和表决《关于接受李书品同志辞去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8.审议和表决《吉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9.补选吉安市四届人大代表。

10.人事任免事项。

11.其他。

六、有关要求:

1.请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法院、检察院分别负责准备政府、计划、财政、法院、检察院、生态文明建设六个工作报告。

2.请以上汇报单位要在1月29日之前将以上材料印制40份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常委会办公室提前发至组成人员审阅。

3.届时请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常委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