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9日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郭春根同志辞去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吉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编辑:郭帅
审核:彭思
终审:夏侯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