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动态
代表工作

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0-14 来源:  阅读次数:

 

吉水人常办〔2017〕8号

 

 

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定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4月27日(星期四),上午8:30准时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行政中心北四楼449室)。

三、出席人员: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四、列席人员: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县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县人社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国土局主要负责人,乌江、丁江、水南3个镇人大专职主席或副主席及部分人大代表,本会各办公室副主任。

五、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环境信访件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3.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联系“一府两院”办法、实施监督法办法、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代表小组活动办法、人事任免办法、代表建议办理办法、代表联系选民办法、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10个制度;

4.审议通过《关于接受黄淑英、李忠庚同志辞去吉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5.其他。

六、有关要求:

1.请县人社局负责准备关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2.请县环保局负责准备关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环境信访件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3.请以上汇报单位要在4月20日之前将以上材料印制45份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ishuirdb@163.com),由常委会办公室提前发至组成人员审阅。

4.届时请县电视台和《活力吉水》两家媒体做好常委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5.各议题调研组要在4月20日前完成调研工作,参加调研人员要严肃相关纪律,不得无故缺席或请假。

6.请各被调研单位分别按调研提纲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打印15份,届时交调研组成员审阅,并做好迎接调研的相关准备工作。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议题

调研安排和调研提纲

 

 

   一、调研安排


blob.png

二、调研方式

采取召开座谈会、查看有关资料、征询部分人大代表意见、走访部分选民、听取部门专项汇报等方式进行。

三、调研提纲

(一)关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环境信访件处理落实情况

1.关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环境信访件处理落实的基本情况(对信访件处理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2.目前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3.今后工作打算;

4.有何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

1.关于我县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基本情况(我县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2.我县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3.今后工作打算;

4.对我县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政府、政协、纪委、人武部办公室,

县法院、检察院,有关单位,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本会各办公室,

有关新闻媒体。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