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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3-30 来源:  阅读次数:


2026年126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笫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润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将2025年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2025年,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和《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县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密切配合,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履职尽责,积极稳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一年来,法制工作委员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全年县人大常委会接收县人民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其中产业贷贴息管理方面1件、工业社会化中介招商奖励方面1件、科技型中小企业“科贷通”业务管理方面1件、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方面1件、县级储备食用油管理方面1件、促进水运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方面1件、现代林业产业发展奖补方面1件,已全部予以登记备案。2025年度未收到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和乡镇人大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未收到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要求或审查建议。

(一)备案审查衔接机制取得新突破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了解决备案审查衔接机制不够畅通的问题,法工委多次与“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机构开展工作衔接,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为防止迟报漏报的情况,按照“有件必备”的要求,法工委注重日常关注,通过工作座谈、跟踪督导、电话沟通、微信提醒等方式,不断强化报备督促,并动态跟踪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文件,掌握文件制定情况,对符合报备要求的及时提醒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补报,推动工作更好地落到实处。因联动机制健全畅通,2025年度报备件数实现了较大提升,与去年相比提高了133%,实现了新跨越。

(二)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实现新提升

县人大常委会把备案审查能力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采取集中学、自主学等形式,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建设。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集体专题学习新修改的《江西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业务知识,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的新理念、新规定、新要求,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强化业务培训。2025年法工委组织开展了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一府一委两院”、乡镇人大和人大机关各委室等相关案审查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增强备案审查工作责任意识,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实现新进展

一是全力推进“有备必审”,严把审查关。接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按照程序经相关分管领导签署审查意见后,分别送至归口的专工委审查,有关专工委依据各自职责,对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标准、程序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法工委根据意见进行综合审核备案。二是构建专业人才审查机制借鉴先进经验,通过“外脑”、引“智力”的方式,聘请1名律师1名法律实务人才担任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专业人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有效提升了审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经审查,县政府报备的7件规范性文件,没有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一致的情形,内容符合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一年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程度还不够。主要体现在乡镇人大没有把备案审查工作摆在应有的高度和位置,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不够主动,审查工作要求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全年尚未收到乡镇人大报备的规范性文件。二是文件报备规范性还不够。有些文件制定机关对文件性质和类别甄别不够细,应否报备把关不严,报备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同步电子报备还不够。些制定机关报送纸质文件后,没有同步报送电子文件,也没有同步上传江西数字人大系统。

二、2026年备案审查工作的初步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备案审查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制度功效。通过备案审查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充分发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加强宪法法律监督的独特作用,在备案审查工作中注重深入开展合宪性、合法性问题审查研究。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工作部署和重要文件出台实施,围绕规范公共权力、保护公民权利、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等方面加强审查。

二是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继续加强与报备单位的沟通联系,常态化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的机制、方式和程序,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江西数字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管理、使用和向下延伸工作,督促指导报备机关同步电子报备规范性文件,以信息化建设成果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密切同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思想认识,通过现场督导、分片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等方式,指导乡镇人大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机制,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质量和水平,推动乡镇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四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宣传。坚持法治自信,总结备案审查工作实践经验,加强备案审查条例宣传解读工作,讲好备案审查故事,弘扬法治精神。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宣传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审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全面提升对此项工作的认知水平。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公开、共享,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公众知晓率,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建议、提请审查的渠道,让广大群众更多参与备案审查工作。

编辑:郭帅

审核:吴润生

终审:夏侯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