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吉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11日通过如下人事任免名单。
任命:
邹训标同志为吉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凌卫根同志为吉水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肖 晖同志为吉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长根同志为吉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刘美华同志为吉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刘相吉同志的吉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曾志学、宋国庆同志的吉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肖 晖同志的吉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长根同志的吉水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美华同志的吉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