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人常字〔2018〕18号
关于我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视察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我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进行了视察,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情况汇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认为,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牢牢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强化处理过程监管,我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代表们指出,虽然我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规划滞后于城市发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城西、城南城市建设急需拿出城市地下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方案,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布局也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亟待加强。城东片区、城南片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覆盖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严重;老城区文峰大道虽然进行了提升改造,但大部分次街道和背街小巷雨污混流现象还是比较突出;小江口排污口污水积压严重,提升泵站和排涝站建设亟待完善。三是污水处理技术落后,运行管理不够到位。城北污水处理厂现阶段仍采用氧化沟工艺,处理设施简易,处理技术较为落后,同时污水处理厂缺乏市场竞争机制,运行监管不够到位,影响了处理效果。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代表们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县人民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守土”意识,保一方水土,还一江清水;要紧紧抓住我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大好机遇,对照上级要求,强化工作落实;要加强对全县干部群众的水生态和水环境教育,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健全监管机制,特别是城管、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把握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标准,强化处理运行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环环相扣、职责分明的监管格局。
(二)切实抓好专项规划。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城市规划意识,将城市地下管网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步考虑,同步实施。要严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立足我县城市发展实际,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抓紧制定和完善适合本地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当前尤其要抓好城东片区、城南片区和城西片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加快部署,加紧制定,确保我县城市地下管网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不拖后腿,不留遗憾。
(三)扎实推进管网建设。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是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的基础。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我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有序进行。在资金投入上,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拓宽融资渠道。一要努力争取国家、省、市支持,做好项目规划和前期相关配套服务工作,保证申请立项项目科学、合理、可行、经济,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二要积极发挥政府融资平台作用,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三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新机制,采取整体打包形式,吸引社会资金以投资、合作、联营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在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上,要按照“轻重缓急”和“城市建到哪里污水管网就铺设到哪里”的原则,逐步推行,分步实施。一要加快老城区改造。对老城区特别是中心区域的次街道和背街小巷以及城东片区、城南片区尚未纳入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的区域,要紧紧抓住世行贷款鄱阳湖流域重点城镇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安全改善项目获批的契机,加快推进文水大道、文明路、恩江北路、文山大道、金胜路等道路的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二要加快提升泵站等关键节点的建设。要加快推进城南提升泵站建设和小江口提升泵站建设,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小江口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提升泵站的配套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水积压”问题;三要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的提升改造。要切实按照省住建厅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城北污水处理厂的提升改造,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污水处理先进技术和运营管理新模式,不断提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和运营管理水平。
(四)不断强化运行监管。环保、城管、住建等部门要切实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运行及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要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的运营监管。要采取突击检查和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的全天候监管,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其达标排放和有效运行。二要加强环境监管。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检测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检测频次。要进一步加强辖区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管,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排等违规违法行为。
以上视察意见,希望县人民政府及城管、环保、住建等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安排,抓好落实,并在2018年7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6月5日
抄送: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县委、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有关单位,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本会各办公室。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