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黎明,副主任罗四留、王向红、罗立波、袁小彪、周寿厚出席会议。副县长黄锦荣,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乐夫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忠桂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赣江流域吉水段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县推进文旅“五个一”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依法整治载客三轮车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活动情况的报告》。
随后,黄锦荣、李乐夫,县监委、县法院代表分别提请审议《关于提请任免杨哲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命肖忠华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免刘晧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免廖绚丽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并作了简要介绍。
会议最后进行人事任免,各常委会领导和委员依次进行了投票。计票结束后,彭黎明宣布了任免名单,并向新任免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